爸爸疼愛女兒的心意是常見的,但若這份美意衍生為施暴的動機,可就不妥了!好比說今天文內這名當事人……。
一名家住三重、現年39歲的林姓父親,日前得知17歲女兒在去年跨年夜、要和一名20歲已畢業的李姓學長相約出門,感到極為不滿。
林男認為李男沒有事先經過同意就私下把愛女約出去,是相當過分的行為。他在女兒與對方約會過程中,先是打給女兒,並要她把電話給李男聽、要求李男把車開到指定地點。
同時,林男再夥同4名友人趕抵,見到李男後,其中一人跳上李男的引擎蓋,把他的擋風玻璃踩破,眾人也把李男拖出駕駛座痛毆。
李男開車帶林男女兒出去約會遭痛毆。情境示意圖,與本文無相關,取自pixabay圖庫
施暴後,林男就把女兒接走、逃離現場。
後續警方獲報到場,先是把李男送醫,接續在2小時內就將林男等五人通知到案,隨後依傷害罪、毀損罪將全案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。